同一屋簷下。

那一張照片我在Facebook上放了好久,應該都有三、四年了吧,是我和一位瑞典朋友的合照,在學校的宿舍裡拍的,有十三年歷史的古董。在國外生活時間越久,手頭留下來的照片也越多,看得多了,再也沒有感慨,也就不看了。可是今天,因為那位瑞典朋友的留言,照片重新出現在wall上,結果也讓其他朋友們給看到,他們一會來個like,一會就留言,就這樣,十三年前的我一時變成了明星一樣。

那是一張黑白照片,可是當我在讀他們的留言的時候,忽然有一種生命的感覺被吹了進去似的,那天的那些顏色也慢慢地在我眼前浮現了出來。此時我感覺到他們在我的人生中留下的氣息,那些十多年沒見的朋友,在十多年後的幾句話中,原來,我還能感覺到他們。當時在我們那個小小的聯合國裡,精彩故事每天不斷地展開著,現在有點後悔當初沒有寫日記。可是時代變了,如今有網絡,有Facebook把我們聯繫在一起,不管離得有多遠,那時候的一張張照片一旦在網絡上,那些故事仿佛也是昨天剛剛發生的。

我們之間的情感和網絡的力量都曾經在去年的大聚會上呈現了出來,在網上一叫,就成功地讓二十多個老同學聚集到了美麗的布拉格。下一次聚會暫時計劃在蒙古舉行,明年的夏天,我已經開始迫不及待。

感官中的記憶。

昨天下班後通過whatsapp跟一位台灣朋友聊天,我跟這位即將被公司派往北京去工作的朋友講起了大陸,忽然間重新發現自己心中的大陸情節。來到了香港都有一年了,說話中仍然習慣性地冒出“國內”兩個字,總被人笑問:“哪個國內?” “是誰的國內?” 去了台灣,人人以為我是大陸人,其實一點也不奇怪,我人生的快一半都在那裡。

我在大陸生活了十五年。十五年的時間說長就長,說短也短,至少它在我的人生中意味深長。在那一段時間裡,我也並不是一直不間斷地將每一個日子記錄下來,寫文章或者拍照片,都是後來才開始的,那麼其他多半的時間,究竟是什麼還讓我很清楚地意識到自己確實曾經在那裡?那是我的視覺、聽覺、嗅覺,甚至是觸覺,它們會以最直接的方式接收外界的訊息,這與其他記錄方式不同,一旦吸收進來無法加工也無法更改,那些感官中的記憶,是專屬於自己,獨一無二的,而且,總是揮之不去的。

我有太多太多這樣的記憶在大陸產生,也難怪與這位台灣朋友比,顯得大陸化一百倍,跟他講起大陸的時候,似乎每一個字都帶有深厚的感情色彩。

在此,我特別向那個土地和那裡的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謝。

謝謝你。

11月25日,我在Facebook上寫道:

什麼是Thanksgiving Day,不查我也不知道它的由來,中文翻譯成感恩節,反而讓我覺得意義更深。我來到香港也有九個月了,能夠在這座好似熟悉卻充滿陌生感的城市建立起新的生活, 感恩不只在今天,明天還是後天,接下來的每一天都要懷在心中。

11月30日我又寫下以下內容(原文是日文):

謝謝你們的支持和鼓勵。我能很清楚地感覺到自己心中對你們的謝意,直接化作一股力量來支撐著我。你們一向都是這樣幫著我,為了當你們需要的時候我也可以幫回你們,要努力把自己的心給培養好。

在香港的生活還真沒有原來想象中的那麼容易,可是我覺得自己在這段日子裡確實也長大了一點。

一個都快三十五歲的人說自己長大了或許有些怪,可是當時二十來歲的我,怎麼會懂得那樣的感激他人?揮霍著別人給予的一切,什麼時候還回了給真正有需要的人?

說來真是慚愧,原來我是一個多麼不懂事的大孩子。

謝謝你給予我的一切。我終於也可以離你近一些。

十二月了,天氣轉涼了,請你多保重。

念北方。

昨天早上走過仁濟醫院旁邊的時候看到有一位阿姨在那裡賣各種各樣的包,原先沒太注意,可是當聽到她的吆喝聲,我仿佛是一下子被拉回到了記憶中的北方街頭。她原來是個北方人,喊的是很重的北方音,令我又懷念起曾經在那裡度過的歲月。

我不得不承認,現在自己的記性變得越來越差,那些記憶從我腦海中流失得越來越快。當天要做的,我要把它記在紙條上,忽然想起的過去,有時候也要寫在這裡,好讓自己再忘記也可以找它回來。有些記憶,說想要忘記卻不容易忘掉,還有些記憶,想好好地保留著,偏偏把它藏在了腦海中最深的那一角落,等到一個場合,一個機會,才重新發現它原來一直和我在一起。

幸好我發現,那個最深的地方並不是最遠的地方,它仍然也在我心中,我這一顆心就在我身體裡面,不像在地圖中從這一端要到那一端遙遠,心中最深的地方,換一個角度來想,它其實也是離自己最近的地方。深藏在心中的記憶,不需要隨時拿出來談,反而不知不覺之間在最近的地方更直接地影響著我,偶爾發現有它的存在的時候,回憶起來還更是“津津有味”。

每隔幾年我都會特別想回一趟北方去,今年這個“思鄉之情”又上來了。可惜近期內是不會有機會的,她的溫暖,姑且感覺在心中。

更年期男人的矛盾。

兩週前的週末去了尖沙咀,剛好一直到晚上,我們就走到了天星碼頭那裡看對岸的夜景。臨近“幻彩詠香江”激光射燈表演的時間(晚上八點),岸邊早已經人潮滾滾,不知道他們是怎樣的期待,又在那裡等了多久。

我記得自己第一次到香港是99年的1月底,利用回國前的一天時間,去了山頂,逛了尖沙咀,還看了這個夜景,可是這些好像都沒有給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記得最清楚的卻是在重慶大廈裡頭那家旅館,那張有一股臭味的床(一晚才六十元港幣)。

曾經我也是一個遊客,而現在,已經也在這裡生活了有八個半月了,看著維港的夜景,這個感覺應該說是奇妙,還是不可思議?而且現在我在這個城市,竟然有一張屬於自己的床。

我住在新界,平時很少有機會去港島。那裡非常擁擠,大街小巷到處都是人,從擺滿了奢華精品的名牌店到住著老鼠和蟑螂的小食鋪,該有的和不該有的,似乎很不應該地都在一起,那是一片混沌世界,就像是曾經在電影裡所看到的香港。偶爾走一下還好,要我住那裡,我是不太會願意的。

有一點我也不是很明白,為什麼會有那麼多外國人喜歡住在港島。如果有錢住到半山就好,可是我說的外國人並不是那些,而是每個月一點也不輕鬆地等待出糧的那天,領到了錢,還肯將其中的一万多塊拿去交房租的(而且他們的房可能四百尺都不到)。住得遠一點我倒是沒有所謂,只要在這個世界裡唯一一張屬於自己的床可以躺得舒服一點。

只是覺得,那裡是“香港精神”比較豐富,也是比較集中的地方,如果說那些外國人需要以此為繼續在香港生活的理由的靈感,或許在港島最容易汲取。

可是我需要的,也不過是這樣的感覺。

我想建立起來的並非帶有香港特色的老鳥生活,雖然生活中仍然也需要一些靈感來維持一種“狀態”,只是我的要求卻是如此簡單,這樣一杯咖啡,這樣一個笑容就足夠了。無論在哪裡生活照樣要過,我到現在三十幾年的人生,換了好多個地方生活,也不是一樣過了下來了?

雖然這麼說,連我自己都覺得非常矛盾,可是,

香港不是我的舞台,我的人生才是我的舞台,香港也不是我的終點站,人生的路還遠,等著我去更好地計劃,更好地行走。只是有時候需要慢慢坐下來,一邊喝咖啡一邊聊天,偶爾也跟自己商量該如何把那張床給保住。畢竟,抗拒是並不會幫我產生什麼,再說,不管下一站要去哪裡,也要過好這一站才行。

再矛盾,人生的路也只有這麼一條。